廠區移工
申請外籍移工之必需屬異常溫度作業、粉塵作業、有毒氣體作業、有機溶劑作業、化學處理、非自動化作業及其他特定製程之作業,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認定符合特定製程行業別者,才可申請外籍移工。



申請條件
申請資格:雇主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特定製程案件:符合勞動部規定之特定製程(即3K製程)及其關聯行業的製造業者。
- 國內新增投資案件:製造業者符合勞動部規定之特定製程及其關聯行業,並於102年3月13日至103年12月31日期間內新設立廠場,且取得工廠設立登記證明文件者。
- 台商回台新增投資案件:製造業者赴海外地區投資2年以上,符合勞動部規定之特定製程及其關聯行業,並經經濟部工業局核發臺商資格認定文件後3年內完成新設立廠場,取得工廠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且其投資金額與預估聘僱國內勞工人數達規定下列條件之一:
>條件一、高科技產業之製造業投資金額達新臺幣5億元以上,或其他產業之製造業投資金
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
>條件二、新增投資計畫書預估工廠設立登記證明核發之日起,1年內聘僱國內勞工人數達
100人以上。
申請條件
申請文件 | 申請文件 |
工廠登記證影本、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 工廠生產流程圖、工廠機器位置圖、工廠平面圖 |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如有異動需附變更事項登記表 | 最近一年勞保名冊及繳費收據 |
申辦前一年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新設立公司則檢附401表 | 勞資會議代表名冊 |
申辦前一年財產目錄表,新設立公司則檢附新購機器發票 | 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正本 |
公司簡介及產品目錄 | 實際依勞動部最新公告為主 |
人數計算: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一年雇用員工平均人數x百分比
级别 | 產業類別 | 移工配額比例 |
A+級 | 專業印染整理6業、專業金屬基本工業鑄造業、專業金屬鍛造業、專業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業 | 35% |
A級 | 印染整理業、紡織品製造業、襪類製造業、鞋類製造業、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接著劑製造業、橡膠製造業、石材製品製造業、鋼鐵冶鍊業、鋼鐵軋延及擠型業、鋼鐵伸線業、鋁材軋延、擠型、伸線業、銅材軋延、擠型、伸線業、未分類其它金屬製造業、冷凍冷藏肉類製造業、成衣及服飾品製造業、行李箱及手提袋製造業 | 25% |
B級 | 紡紗業、織布業、不織布業、纺織品製造業、皮革、毛皮整製業、木竹製品製造業、農藥及環境衛生用藥製造業、塗料、染料及顏料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玻璃及其製品製造業、黏土建築材料製造業、陶瓷衛浴設備製造業、水泥製品製造業、鋼鐵鑄造業、鋁鑄造業、銅鑄造業、其他基本金屬鑄造業、鍊鋁業、鍊銅業、金屬製品製造業、家用電器製造業、機器設備製造業、汽車零件製造業、機車零件製造業、家具製造業、資源化產業、塑膠安全帽製造業、自行車零件製造業 | 20% |
C級 | 肉品製造業、水產處理保藏及其製品製造業、蔬果處理保藏及其製品製造業、食用油脂製造業、乳品製造業、碾穀、磨粉及澱粉製品製造業、動物飼料配製業、其它食品製造業、飲料製造業、其它皮革毛皮製品製造業、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印刷及其輔助業、基本化學材料製造業、肥料製造業、人造纖維製造業、原料藥製造業、西藥製造業、耐火材料業、其它陶瓷製品製造業、預拌混凝土業、其它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未分類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再生石製品製造業、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鐘錶製造業、輻射及電子醫學設備製造業、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電池製造業、電線及配線器材製造業、其他電力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車體製造業、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機車製造業、自行車製造業、未分類其他運輸工具及零件製造業、育樂用品製造業、眼鏡製造業、其他醫療器材及用品製造業、拉鍊及鈕扣製造業、黏性膠帶業、化學製品製造業、清潔用品製造業、化妝品製造業、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 | 15% |
D級 | 資料儲存媒體、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照明設備製造業等 | 10% |
其他 | 自由貿易港區之製造業 | 40% |
112年6月17日起,水產加工及保藏業、豆腐製造業、金屬船體製造業等3行業,核配比例調高為20%,新增製造業雇主承接國內製造業移工將額外增加5%名額。

每人每月應繳納就業安定費申請條件

勞動部公告實施增額進用比例機制

薪資費用

溫馨提醒
- 以上資訊依勞動部發展署、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公布最新資訊為主。
實際費用與項目,因個別案例需求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