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中階人力

  1. 在台連續工作6年
  2. 在台連續工作6年+同一雇主
  3. 累計6年以上,出國再入國工作,累積達11年6個月
  4. 我國大專院校,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專業證照、訓練課程實作認定(簡稱技術條件)

適用對象

留用條件